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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從上回巧克力事件之後,我才發現有很多消費者對自己的權益實在太不在

 

乎了!我也是其中之一。

 

 

    前陣子小戰說要送我一個結婚周年禮,我們興高采烈去挑了一個價值不菲

 

(以我們的身份地位而言啦!對某些貴婦可能只是“懶山”的)的戒指,身為

 

精打細算的家庭主婦,當然要挑最省錢的方式來購買,所以馬上問專櫃小姐,

 

幾天後的周年慶活動會不會配合滿額活動。小姐一臉不屑且斬釘截鐵的說,

 

「不會!我們是很獨立的品牌(意思就是說不怕沒人買),很少搭配百貨公司

 

活動」。小戰看我非常喜歡,也就忍痛買下送我,當作是這十幾年來的“台

 

傭”酬勞。

 

 

    誰知,二周後,百貨公司的DM上清楚寫著“滿千送百”,而且該櫃位也有

 

參加此一活動,當場“黑暗冥”,血壓飆高,二話不說馬上殺去現場找小姐理

 

論,「你為什麼要騙我?為什麼?為什麼?」只見小姐一貫優雅高傲的說,

 

「你們運氣很好啊!你們買完後的一周,該款戒指就調漲了,你若要退刷再以

 

今日重刷也可以啊,但並不划算呢!」我們這種溫柔敦厚的鄉下人,就只好摸

 

摸鼻子自認倒楣,心中雖有一大堆問號,卻也沒輒!

 

 

    晚上,痘花助理到我家,我怒氣沖沖告訴她此事,結果她馬上要我到百貨公

 

司“客訴”。“客訴”是啥?一陣七嘴八舌之後,立即前往百貨公司討公道。

 

這次感覺和上次巧克力事件不太一樣,上次因為有危及愛徒生命之虞,足以激

 

發我的母性,非得要一個交待不可,所以氣勢上真的很嚇人!這次我氣歸氣,

 

但是對方趾高氣昂的態度已先讓我冷了一半,一直覺得自己不夠“貴婦”,人

 

家根本沒把我放眼裡吧!不過痘花告訴我,這是兩回事,習慣膽怯只會讓這些

 

不肖業者愈來愈囂張。於是我們兩位“俠女”就騎著小綿羊機車去找人理論

 

了。

 

 

    痘花小我十歲,但在“據理力爭”這部份還是比我強硬很多,當我稍現疲軟

 

之際,她就很機警的補打一槍,而且咄咄逼人到我都覺得「這樣好嗎」?不過

 

在她強而有力的支持下,我終於要回了所該得的權益。雖然只是一個很微不足

 

道的禮卷,但就是“一口氣”啊!

 

 

    我發現中國人一向秉持「溫良恭儉讓」的美德,遇事通常阿Q的自我安慰

 

說,「算了!算我倒楣啦!」自身的權益就這樣飛了,而且有些業者的態度真

 

的很大小眼,對於沒錢的客人懶得服務,對於有錢人則又像隻哈巴狗,唉!賺

 

不到那麼多錢也犯法了嗎?(百姓賺不到錢應該去怪政府吧)怎麼可以這麼市

 

儈呢?(已經很不景氣了,還那麼跩)把一件浪漫又溫馨的事,添了一些烏煙

 

瘴氣。

 

 

 

    話說回來,這些禮卷實在應該給我那無給職的助理──痘花小姐。沒有她,

 

我大概也不會那麼帶勁的去要個交待,頂多在家裡碎碎唸然後作個草人下個降

 

頭之類的吧(哈哈哈,開玩笑的啦,我是佛心來的)!有了這次經驗,我會時

 

刻提醒自己,別流露出一付待宰肥羊的“皓呆”臉。重點是,我不想再買美國

 

貨了,痘花說,我真的跟美國人犯衝,每次都被美國人欺負還學不乖!乖乖!

 

老娘壓根兒都不知道自己買到美國貨咧!在時尚名品這一塊,我真的很不專業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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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小丸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